產製各類調節氣溫之電器廠商應依法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產製各類調節氣溫之電器廠商應依法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本局表示,近來熱力泵(熱泵熱水器)隨著技術進步,省電、環保、安全之功能也日漸成熟,逐漸成為家用電器之新寵,惟該產品類型及功能相較於冷氣機、冷暖氣機及中央空調系統型冰水機更為多元豐富,除產製熱水功能外,更具備多種功能切換(如具備空調製熱、空調製冷、產製熱水兼具製冷等功能),使得產製廠商容易忽略該產品係屬貨物稅條例第11條所定應稅貨物之範疇,而未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遭受補稅處罰。
      本局進一步表示,依貨物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類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貨物稅之課稅範圍。因此,產製是類貨物之廠商應於開始產製貨物前,向工廠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本局呼籲產製應稅貨物廠商如有應辦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而未辦理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補繳貨物稅加計利息後,並向工廠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補辦理登記者,可免予處罰,如對辦理相關貨物稅事宜尚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蘇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更新日期:107-07-04